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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兴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9-03-05 20:20 来源:长兴县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7〕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电子商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117号)和《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湖政办发〔2018〕5号)要求,经县政府同意,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打造乡村振兴先行示范区总目标,以建设“浙江省电子商务创新发展试点县”为契机,将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作为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农村发展新动能的重要载体,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和市场主体作用,不断健全完善农村网络创业创新机制,进一步强化农村电子商务应用体系、物流配送体系和公共配套服务体系建设,有效畅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使之成为有力推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新引擎。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年底,县级平台、乡镇(街道、园区)服务平台和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三级全覆盖”协同发展格局进一步优化提升,全县累计培育20个市级农村电子商务示范村、6个市级农村电子商务示范乡镇(街道、园区),累计建成4个市级农村电子商务产业示范基地。全县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实现电子商务应用覆盖80%以上(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实现全覆盖),培育10家农产品网络旗舰店。全县农村电子商务年度网络销售额达到40亿元以上,其中农产品年度网络销售额突破8亿元,培育农村电子商务人才2000人以上,农村电子商务与农村产业发展融合度大幅提升。

三、重点工作

(一)加强平台建设,畅通流通渠道。依托我县“一核两翼”电子商务发展格局,着力加强县、乡、村三级农村电商平台建设,有效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双向通道。积极发挥县级平台主导作用,充分借力阿里巴巴、淘宝、京东、顺丰优选等第三方平台,做大做强得威商城、蚂蚁麦麦、长兴优品汇等本地电子商务平台,促进各方优势互补、共享发展;不断增强乡镇(街道、园区)服务平台配套服务功能,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园区)创建网商孵化园,为当地网商和农村创业青年提供低成本的电商公共服务;大力推进行政村电商服务点建设,优化整合农村淘宝、村邮乐购、丰收驿站等电商服务终端布局,进一步加大工业产品下乡力度,不断提高农产品、乡村旅游产品等商品化率和电子商务交易比例,着力打通农村产品进城的流通渠道。到2020年,新增和改造提升行政村电子商务服务点100家以上,培育建设3个淘宝村,全县实现中心村农村淘宝服务点全覆盖。(牵头单位:县商务局、农办,配合单位:相关乡镇)

(二)壮大电商主体,提升营销水平。加快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网络零售、网上订货、洽谈签约及生鲜农产品网上直销等业务,积极探索O2O、“网订店取”等新模式,鼓励和支持有实力的经营主体开设网络旗舰店,自建独立电商平台。大力推动电子商务在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民宿经济、健康养生等“美丽业态”中的运用,鼓励和支持经营主体积极对接知名第三方旅游网站平台或自建交易平台,多渠道开展旅游电子商务。充分发挥特色产业“农合联”合作与联合功能,推动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开展“网上农产品直销”和“时令农产品预订”,打造有影响力农产品电商区域公共品牌;依托农村淘宝等载体,结合每月农事节庆活动,开展季节性特色农产品网上团购促销。到2020年年底,每年新增300家各类网络店铺,全县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实现电子商务应用覆盖80%以上(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实现全覆盖),培育10家农产品网络旗舰店;全县星级特色民宿及三星级以上正常营业的农家乐实现电商化营销全覆盖;培育年销售额100万元以上且本地农产品占比50%以上的生鲜农产品网络直销平台(主体)3个。(牵头单位:县农业局、旅委、商务局、供销社,配合单位:县农办、林业局、相关乡镇)

(三)增强示范引领,促进聚集发展。按照“一乡一品”要求,重点围绕特种水产、优质茶叶、名优水果、现代畜牧、高效竹林等长兴农业特色产业及乡村旅游等优势产业,打造一批农村电子商务示范村和示范乡镇,增强引领作用。以加快推进农村电商集约化、规模化发展为目的,鼓励利用闲置厂房、空楼宇等场所,结合具有自身特色的块状经济、专业市场和产业集群,通过合理规划、有序引导,加快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建设,促进农村电子商务企业(网店)不断集聚发展。到2020年年底,力争累计培育20个市级农村电子商务示范村、6个市级农村电子商务示范乡镇(街道、园区);培育入驻并正常经营的农村电子商务企业(网店)达到30家以上的市级农村电商示范产业基地4个。(牵头单位:县商务局、农办,配合单位:相关乡镇)

(四)完善末端网络,夯实物流体系。以“全面打通农村电商发展最后一公里”为要求,进一步加强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基础设施网络建设,鼓励物流快递企业的经营网点向农村延伸,加大农村物流服务设施和网络的共享衔接力度,鼓励多站合一、资源共享、服务同网,促进农村物流的末端网络不断完善。加快农村电商物流发展,依托长兴综合物流园区、长兴县新农都农产品物流中心等大项目建设,重点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电子商务企业、物流企业发展产地预冷、冷冻运输、冷库仓储、定制配送等全冷链物流,为鲜活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提供便捷高效的物流服务。到2020年年底,培育有完善的农村电子商务物流渠道、快递业务覆盖全县50%以上行政村的物流快递企业1家以上;为农村电商特别是生鲜农产品电商提供服务的公共仓配中心1家。(牵头单位:县邮政管理局、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县商务局、农办、农业局)

(五)加强人才支撑,驱动创新创业。大力推进人才培育,加强与大中专院校、产业基地、培训机构、电商企业和行业协会的对接,结合农村劳动力素质提升工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多渠道、多层次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培训。积极鼓励创新创业,以返乡高校毕业生、农村青年、大学生村官、巾帼致富带头人、退伍军人等为重点人群,大力开展“农村青年网商创业行动”,在工商登记、资金支持、创业平台孵化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积极培育一批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创新带头人;进一步拓宽产业扶贫帮扶渠道,鼓励低收入农户通过电商创业实现产业脱贫。到2020年年底,全县培养农村电子商务人才2000人;新增农产品网络销售额达到15万元及以上、有集中经营场所和仓储设施的农村电商创新创业点60个。(牵头单位:县商务局、农办,配合单位:团县委、县妇联、供销社)

四、组织保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县上下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作为加快我县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的战略举措和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的重要内容予以推进。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长兴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领导小组,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办,负责对全县农村电子商务工作的组织协调、日常管理、督促检查和考核奖励等工作,协调解决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发挥职能,健全机制。县农办、商务局、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供销社(农合联)、经信委、交通运输局、邮政管理局、团县委、县妇联等单位为领导小组成员,要积极履行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全县农村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综合协调职能,建立健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工作目标考核机制,切实增加电子商务在乡村振兴攻坚工作中的考核比重,加强日常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完善政策,加大扶持。按照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实际需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导向作用,每年安排一定的扶持资金用于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积极鼓励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创新金融产品,加大对农村电子商务创业者的授信及贷款支持;积极发挥各农信担保机构的金融服务作用,鼓励担保机构与金融机构合作,加强对农业企业发展电商、农村电子商务创业等相关项目的增信融资支持。

(四)优化服务,广泛宣传。整合电信、移动、联通等网络运营商力量,努力实现全县行政村有线、无线宽带多种网络WIFI全覆盖,鼓励对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基地、电商企业、村级电商服务点的宽带资费给予优惠;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资源,对发展形势、政策意见、典型案例等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进一步营造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氛围。